原定4月3日二審開庭的“姐弟墜亡案”,因為被告人的辯護人申請,導致開庭時間延期到4月6日。要知道,這只是案件審理程序中比較正常的變化,所以無需過多解讀。不過臨近二審,關于姐弟倆母親的專訪還是釋放出不少來。
事實上,“姐弟墜亡案”一審剛落幕時,姐弟倆母親就曾強調一審不是結束,僅僅是開始。畢竟在張波與葉誠塵伏法之前,一審之后還有二審,二審之后還有死刑復核,而這個過程是漫長的,波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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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而言,我們也就能理解,雖然姐弟倆母親在接受不同的專訪中始終表現出難掩的悲痛,但更無法掩飾的是復仇的決絕。一定程度上,就媒體釋放出來的專訪報道來看,針對案情并沒有新的信息增量,有的只是姐弟倆母親對二審的期待。
不難想象,案件進展到二審,無論是姐弟倆母親,還是輿論層面的公眾,都知道張波被判死刑是板上釘釘的事,而唯一擔憂的就是葉誠塵可能逃脫死刑判決。所以當姐弟倆母親稱“絕不放過葉誠塵”時,自然會得到輿論聲援。
在這個問題上,輿論層面有一種聲音被抬得很高,大意是:“如果不判葉誠塵死刑,繼母這個角色會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暗合了“蝎子尾巴后娘心”的說法,起碼從邏輯上是存在托底關系的。
換句話說,輿論層面更在意案件結果能否對現實起到積極影響,至于姐弟倆母親如何反應,公眾除了同情好像也沒有更多別的意圖了。說到底,面對姐弟墜亡案,公眾可以選擇關注或不關注,但是作為姐弟倆母親,復仇就是救贖,她別無選擇。
就此其實也很明晰了,公眾不放過葉誠塵,在于希望通過對她的嚴懲“殺一儆百”,而姐弟倆母親就不一樣了,她還顧不上想判決對于公共層面的影響,所以更多是出于復仇去救贖她和姐弟倆的關系,救贖她被“摔碎”的靈魂。
很多時候,無論是文藝作品,還是法律條規(guī),都在暗示“不要陷入復仇陷阱”,可這只是基于公共視角,文明演進在看待復仇,而回到具體的個人,任何人遇上“姐弟墜亡案”都會走向決絕的復仇之路。
正如姐弟倆母親接受專訪時稱:“我曾抑郁到了極點,想過自殺,我不會接受葉誠塵成為死緩,我們已經把申請抗訴的所有工作做好了?!睋Q言之,不判葉誠塵死刑,她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當然就案情進展來講,既然一審已經判處二人死刑,那么說明法理上已經就掌握的罪證是認定二人符合死刑判決條件的。至于二審開庭只不過是程序上給被告人的一個辯護空間,它本身體現的是法理的嚴謹,并非說進入二審就一定會“輕判”。
所以對于姐弟倆母親的擔憂,只能說她太想復仇了,以至于把怎么應對“輕判”都提前準備好了。而且這個案子本身熱度又一直很高,如此之下,各方都會更加審慎的去處置。因此,對于情緒帶入立場,其實留給姐弟倆母親就行了,而回到輿論層面的公眾立場,更該反思的是,張波和葉誠塵的婚戀怎么就走向地獄了。
平心而論,葉誠塵不喜歡張波的兩個孩子,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讓人感到不解的是,不喜歡卻要除掉的邏輯。對此有人揣測是,可能葉誠塵擔憂張波的兩個孩子影響他(她)們未來的婚姻,比如經濟方面、關系方面。
但問題是,這種事情也不是不可以商討。只要能把孩子安頓好,大人們怎么都好說。并且綜合葉誠的家境來看,她應該不主要是因為經濟方面的擔憂,很可能是為實現對位的婚姻,也就是自己是沒孩子的,也希望對方沒孩子。
那么也就是說,葉誠塵讓張波除掉兩個孩子,更多應該是基于情感層面的控制和自私,也就是張波對于葉誠塵來講,本質上是被物化的,所謂“喜歡”也是物化的“喜歡”。因為但凡葉誠塵把張波當個有血有肉的人看待,就不會讓他做出迫害兒女的舉動。
同樣的道理,張波要是把自己當人看待,也不會為了娶葉誠塵搭上自己兒女的性命??档抡f:“你的行動,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她)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時候都同樣看作是目的,而永遠不能只看作是手段。”這段話有個最簡要且最有名的翻譯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本痛酥幌胝f,如果在張葉二人預謀階段,有人能告訴他(她)們這樣的話,不知道又會是怎樣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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