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公布市領導擔任市級河長相關工作的通知
京河長辦〔2023〕5號
各區(qū)委、區(qū)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相關單位: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強化河(湖)長制工作的實施意見》(京辦字〔2022〕1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經(jīng)請示市委、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市領導承擔河長制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級總河長、市級執(zhí)行總河長
市委書記尹力同志、市長殷勇同志擔任市總河長。
市委副書記劉偉同志、分管水務工作的副市長談緒祥同志擔任市執(zhí)行總河長。
二、市級流域河長
市委常委、教育工委書記游鈞同志,擔任大清河(拒馬河)市級流域河長。
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孫梅君同志,擔任薊運河(泃河)市級流域河長。
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莫高義同志,擔任清河市級流域河長。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夏林茂同志,擔任永定河市級流域河長。
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楊晉柏同志,擔任城市河湖市級流域河長。
市委常委、副市長靳偉同志,擔任鳳河(鳳港減河)市級流域河長。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軍民同志,擔任潮白河市級流域河長。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亓延軍同志,擔任官廳水庫市級流域河長。
副市長于英杰同志,擔任涼水河市級流域河長。
副市長談緒祥同志,擔任北運河市級流域河長。
副市長高朋同志,擔任密云水庫市級流域河長。
副市長劉宇輝同志,擔任京密引水(含懷柔水庫)市級流域河長。
副市長司馬紅同志,擔任十三陵水庫市級流域河長。
三、河長制相關工作市領導分工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陳健同志負責統(tǒng)籌監(jiān)督檢查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
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趙磊同志負責市總河長尹力同志履行治水職責相關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工作。
分管水務工作副市長談緒祥同志兼任市河長制辦公室主任。
市政府秘書長穆鵬同志負責市總河長殷勇同志履行治水職責相關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工作。
四、建立市級河長動態(tài)遞補機制
根據(jù)《實施意見》中“健全完善河(湖)長動態(tài)調(diào)整遞補機制,確保河(湖)長責任不脫節(jié)、任務不斷檔”的要求,市領導因工作變動不再擔任市委、市政府領導時,其河長制工作職責由市委、市政府的接任市領導或代管市領導負責。
特此通知。
北京市河長制辦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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