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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社會公眾和特定行業(yè)、領域人員積極參與首都環(huán)境治理工作,加強對城市管理違法行為的社會監(jiān)督,北京市城管執(zhí)法局對《城市管理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重新修訂并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舉報安全生產有關違法行為,每起案件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元。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市對舉報城市管理違法行為予以獎勵。在本次征求意見稿中,還增加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事項,并對相關舉報的獎勵標準進行調整。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實名舉報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大氣污染以及安全生產相關違法行為的舉報人,在舉報事項查證屬實、立案并且結案后,城管執(zhí)法機關應給予相應現金獎勵。
本次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城管執(zhí)法機關依職責查處安全生產有關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標準。根據舉報人提供的舉報證據、協助辦案情況、違法事實查證結果等因素,獎勵共分為50元、100元、300元、500元四檔。針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金額還可以適當提高。
征求意見稿專門提出,舉報燃氣供應企業(yè)、供熱單位、生活垃圾集中轉運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單位存在安全生產相關違法行為或者重大安全隱患,并對查處有重大貢獻的,經辦案機關申請,獎勵金額可以適當提高,但每起案件的獎勵不超過3000元。
征求意見稿提出,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網絡、來信、來訪等方式向辦案機關舉報違法行為。辦案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和投訴電話、信箱和電子郵件地址。為保護舉報人,征求意見稿提出,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等情況,違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據了解,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0月23日。市民可登錄市政府網站或通過來信來電等方式反饋意見。
關鍵詞: 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