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陸火
(資料圖片)
從15歲到21歲,陳泗瀚在貴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了六年多。
他是貴州省甕安縣“校園反殺案”的當事人。2014年4月30日,當時還是甕安縣第四中學九年級學生的陳泗瀚,遭到了同校學生李東(化名)的霸凌。
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案發(fā)當日上午,在學校食堂排隊買早餐時,李東踩了陳泗瀚一腳,并且拒不道歉,雙方因此發(fā)生口角和肢體沖突。
當天上午,李東等人在廁所樓梯等處,對陳泗瀚兩次進行毆打。中午放學時,李東等人告訴陳泗翰,下午他們二人要進行“單殺”(一人拿一把刀對殺)。
陳泗瀚中午回家吃飯時,將“被人打”的事情告知表哥、表姐;其表哥、表姐說,下午放學后會到學校來接他。
但在下午放學時,陳泗瀚的親戚還未到學校來接,李東等人便將陳泗瀚強行拉到了學校附近的一個小區(qū)里。
據現場多名學生證實,當天下午5點半左右,曾經甕安四中的“大哥”李成龍騎電動車過來,對李東說:“你不把他(指陳泗瀚)殺躺在醫(yī)院,你不要來見我?!?/strong>
期間,一名同校學生趁機將一把卡子刀遞給了陳泗瀚。進到小區(qū)后,李東開始毆打陳泗瀚,一上來便是一頓猛烈的拳打腳踢。
隨后,雙方發(fā)生打斗,兩個人都動了刀。甕安縣人民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中,如此描述雙方的沖突經過:
“在毆打過程中,陳泗翰將卡子刀拿出來殺在李東的胸部,李東就用隨身攜帶的卡子刀殺在陳泗翰的左背部,接著陳泗翰又用卡子刀殺在李東的胸部后就跑了。陳泗翰跑后,李東拿著卡子刀在后面追,追趕途中,撲倒在地?!?/p>
李東死了,陳泗瀚則受了重傷。
該案審理過程中,陳泗瀚辯護人為其作了無罪辯護:李東、陳泗翰三次打架,均由李東無端挑起,所有的打架始末,陳泗翰一直都在想方設法避免,每次打架,陳泗翰始終是被動,沒有一次是主動的。
辯護人指出,多份供詞顯示,陳泗翰在等待表哥的過程中,李東多次說“你哥五點半不來你就得死”等話,這句話能清晰證明,陳泗翰表哥五點半不來,陳泗翰就會有生命危險,這種危險雖然還未具體進行,“根據李東肆無忌憚、心狠手辣的性格,并且李東身上帶有刀,陳泗翰的生命處于危險邊緣?!?/p>
2014年10月,甕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陳泗瀚有期徒刑8年。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時維持原判。
陳泗翰同校55名初三學生,自發(fā)聯名向法院寫了一份《關于請求輕判陳泗翰同學的請求信》。聯名信中寫到,希望法院“看到他是被迫反擊,才將人殺死的事實”,對陳泗翰從輕判罰。
簽署聯名信的學生中,有9名是該案目擊證人。
此后,是漫長的申訴過程。2019年3月,筆者曾對該案進行報道。彼時,甕安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筆者采訪時曾說:
該院在審理陳泗翰一案中,作出判處陳泗翰有期徒刑8年的決定,“雙方都是比較接受的。被害人家屬畢竟失去了一個兒子,需要考慮到對被害人家屬情緒的安撫。”
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在當時的司法環(huán)境中,“正當防衛(wèi)”意識并不太明顯,在實務中很難判定;雖然判決書文書沒有描述陳泗翰行為具有正當防衛(wèi)性質的內容,但是,“我們最終考慮到案件的實際情況,做了一個從輕的處罰?!?/strong>
2020年9月,澎湃新聞以《刺死霸凌者》為題,再次對該案進行追蹤報道。
值得一提的是,甕安縣人民法院非常關注“網絡輿情”。兩次媒體報道后,都第一時間發(fā)布“情況通報”,稱“高度重視,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
但現實情況是,在發(fā)布完滿口官話的“情況通報”以后,甕安縣人民法院再沒有就陳泗瀚案件,向社會作出過任何解釋或具體的說明。
2020年8月,服刑六年后,陳泗瀚假釋出獄。在獄中,陳泗瀚獲得了刑法大專文憑,目前,正在北京的一家律所工作。
這家律所,便是北京權佑律師事務所。幾年前,北京權佑律師事務所主任林麗鴻律師成為了陳泗瀚的申訴代理人,一直在幫助該案的申訴工作。
多方、多年的努力之下,目前,申訴也終于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2023年7月2日,筆者從林麗鴻律師處獲悉,近日,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已就該案,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
這意味著,陳泗瀚“校園反殺案”在案發(fā)近十年后,極有可能啟動再審程序,陳泗瀚案或將迎來改判。
期待刺死校園霸凌者的陳泗瀚,能迎來司法的公正!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