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里面有好多主播都挺酷的”“有人帶我打游戲,有人用特別好聽的聲音陪我說話”“直播間里的人唱很奇特的歌曲給我聽”……正是這些主播們的激情誘導、話術套路,讓一名14歲女生迷失在直播間,不停地刷禮物打賞主播,一年時間竟然花掉200萬元。
據(jù)報道,目前,此案正式在本市西青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女孩家人要求平臺返還所有打賞費用。
關于未成年人“天價打賞”網絡主播的事例不勝枚舉,引發(fā)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客觀來看,未成年人“天價打賞”頻發(fā)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未成年人理性自控能力較差、部分家長沒有履行好監(jiān)護責任等。但說到底,平臺失管才是關鍵。
為治理直播打賞亂象,相關部門近年來頻頻出臺針對性政策,比如國家廣電總局于2020年底發(fā)布了《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對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以及禁止暗示、誘惑或鼓勵用戶大額“打賞”等做了嚴格規(guī)定;去年2月,國家七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guī)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再次強調網絡直播平臺要對單個虛擬消費品、單次打賞額度合理設置上限。
然而在利益的驅使下,時至今日各平臺大多仍然敷衍了事,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虛設、身份驗證可以輕松破解——面對滾滾而來的打賞抽成,自然樂得在審核管理上“睜一眼閉一眼”。
正如有人提出,相關治理行動收效甚微,關鍵一點是沒能真正切中平臺利益的“七寸”。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有代表建議,“關閉平臺打賞功能,加強正向引導”,這無疑為監(jiān)管部門提供了新的思路。直播亂象頻出、屢禁不止,無非是利益使然。對違規(guī)平臺“關閉平臺打賞功能”,斷了其“財路”,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懲戒措施。只有真正觸動平臺方的“利益蛋糕”,才能倒逼其重視并加強直播管理,制度規(guī)范才可能落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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