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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雪糕刺客”“雨傘刺客”等市場亂象受到廣泛關注,為進一步落實《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guī)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消費環(huán)境,15日,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關于做好明碼標價的提醒告誡書》。
一、堅持依法合規(guī)誠信經營。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guī),依法合規(guī)經營、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二、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guī)定。經營者在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公開標示價格等信息。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同一品牌或種類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實行不同價格的,應當針對不同的價格分別標示品名。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發(fā)生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三、主動防止價格欺詐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經營者應當對照《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guī)定》及時、全面自查。銷售商品時進行價格比較的,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嚴禁銷售商品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嚴禁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北京市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持續(xù)加強價格執(zhí)法力度,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打擊價格違法違規(guī)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依法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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