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通州交通支隊長陵營大隊交警李博在房東張某的帶領(lǐng)下,走進(jìn)漷縣鎮(zhèn)一間民居,很快找到了租戶劉某和他的電動三輪車。車上,所有的撞擊痕跡還清晰可見。至此,劉某涉嫌的“1.26肇事逃逸事故”告破。
案子不大,干了8年事故組民警的李博卻很有成就感。一邊帶著劉某上警車,他一邊對記者說:“警察都想破大案,不過這些抓‘小逃’的小案也得有人干。好多老百姓,一輩子可能就報這么一次案,他們碰到的民警是什么樣,他和他身邊的親戚朋友,就會覺得所有的警察都是這個樣。”
“小逃”這個詞兒,絕大多數(shù)市民壓根就沒聽說過,除非這倒霉事兒被自己遇上了。停在停車場上的車子,突然被刮花了,不知是誰干的;路上走著,被電動車撞倒骨折了,撞人的跑了;正常開車,前邊的車上掉下來一個東西,砸壞了自己的車,對方司機(jī)壓根不知道有這事兒,嗖嗖地開走了……損失多則三五萬,少則一兩百,這案子,就是“小逃”。
這種小案子報警后,警察真的費(fèi)心去辦嗎?李博回答:有人管,真心辦。
1月26日,劉某開著一輛電動三輪,撞翻了兩名行人之后逃逸,受害人全都骨折。李博接案后,翻找了周圍幾十個探頭拍下的資料,根據(jù)肇事人在一些場所留下的消費(fèi)記錄,確認(rèn)了對方的身份信息,并查到了他預(yù)留的電話號碼。李博連續(xù)撥了二三十次,電話沒接通。大年初三再撥一次,突然接通,李博上來就秀出了他至少能到人藝跑龍?zhí)椎难菁?mdash;—“劉哥,我小喬??!對對對,去年那場酒,沒忘吧!那可都喝嗨了!”三言兩語間,李博還問到了劉某的住處:朝陽一處廉租房。再多問幾句,知道他此時人在天津,年后就回北京。
2月8日一早,另一名民警假稱社區(qū)工作人員,再與劉某聯(lián)系,要求他到社區(qū)做一個登記,卻發(fā)現(xiàn)他此時已租住到漷縣鎮(zhèn)。接下來的事兒就好辦了:找到房東,再順藤摸瓜。
在李博所在警組的辦公室,記者看到墻上層層疊疊地掛著許多事故受害人送來的錦旗,其中不少錦旗上,文不太通,字也不順,只是當(dāng)事人的感激之情,確實已經(jīng)突破語法,傳達(dá)到觀者心里。
10年前,李博畢業(yè)后就當(dāng)上了交警,2014年開始從事事故調(diào)查工作,先后與同組民警偵破3000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他辦理的“小逃”案中,被刑事拘留的有60余人,治安拘留的有100余人,認(rèn)罪認(rèn)罰的有120余人。
“案子大就難破嗎?不一定。”李博說,他還在上學(xué)的時候就知道的“石景山八女案”“大興李磊自滅全家案”等等轟動京城的大案,都是在極短時間內(nèi)破案, 反倒是一些騎搶案、電信詐騙案,不見得每次都能抓到嫌疑人。“小案子,確實不是都能破。但是我們這些人都知道,案子到了我們手上,就得全力以赴。我們對得起這身衣裳,對得起頭上的警徽。”李博說,不能小看了一個個的小案,每破一個,就能讓“北京交警真是為老百姓辦事”的念頭,多在老百姓心里植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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