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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余姚市馬渚鎮(zhèn)的胡女士花2000多元購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商家承諾“續(xù)航60公里”。胡女士的家離單位不到3公里,跑3趟就沒電了。新買的電動自行車只能跑幾公里?為此,胡女士來到余姚市市場監(jiān)管局馬渚分局投訴,請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幫助解決。
在溝通中,商家得知胡女士每天給車的充電時間僅為3小時左右。對此,商家表示,正常的充電時間是10小時左右,最長不能超過12小時。后商家給車換上新電池后進(jìn)行上路測試,跑了47公里后電池仍然有電。最終,商家將這輛換了新電池的車交還胡女士。
余姚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新的電動自行車后,要了解正確的充電方法;商家也要及時與消費者溝通,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訴。寧波晚報通訊員張松高吳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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