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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以下簡稱沙迪德)故意殺人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2013年6月,被告人沙迪德來華工作,后結婚并育有一子。2019年3月左右,沙迪德與妻子分居,2021年5月6日離婚。2019年初,沙迪德謊稱離異單身,與被害人陳某某(女,歿年21歲)建立男女朋友關系。自2021年5月中下旬后,陳某某多次提出分手,沙迪德不同意并對陳某某進行言語威脅。同年6月14日20時許,沙迪德將陳某某約至寧波市通途路清水橋路口公交車站附近交談,21時48分許持事先準備的折疊刀捅刺、切割陳某某頸部、面部數(shù)刀,致陳某某大出血當場死亡。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被告人沙迪德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后果,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沙迪德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認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期間,依法保障了被告人沙迪德和被害人親屬的各項訴訟權利。法院為沙迪德指派的兩名辯護律師、聘請的翻譯人員、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宣判。美國駐上??傤I事館官員、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各界群眾共計20余人旁聽了宣判。
關鍵詞: 故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