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10歲的兒子小東(化名)拿手機只是做作業(yè),沒想到他偷偷玩起了手機游戲,一年多陸續(xù)充值了42600元。小東母親了解情況后,立即聯(lián)系小東所玩手機游戲的公司客服進行申訴,并按照客服的要求提供了小東進行游戲充值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戶口簿、充值截圖等,經過進一步協(xié)商,游戲公司目前已退款38688.3元。
男孩用母親手機玩游戲充值4萬多元
一分鐘內充值648元3次、用母親身份證連續(xù)登錄游戲一年多……這些事發(fā)生在???0歲男孩小東身上。
據小東母親介紹,去年6月,小東在手機上無意間看到一款游戲,便在寫作業(yè)時偷玩游戲。之后,小東陸續(xù)玩了多款游戲,一年多累計充值42600元。
11月16日,小東母親在閑暇時間無意間翻看手機,結果發(fā)現手機里竟有幾萬元賬單,不會查看賬單明細的她連忙讓妹妹幫忙查看。妹妹查看了賬單明細發(fā)現,這些錢都用于游戲充值。小東母親這時想起在家用過她手機做作業(yè)的小東。經過詢問,才知道原來是小東用她的手機偷玩游戲,并偷偷進行游戲充值。
充值記錄顯示,單筆支付金額在18元至648元之間,其中有50多筆金額為648元,充值金額累計4萬余元。小東母親說,小東的游戲賬號是用她的身份證信息綁定的,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游戲充值。
小東母親不解地說:“我沒有把支付密碼告訴小東,他也不知道密碼,怎么能夠完成支付呢?”
小東母親后來才知道,原來小東平時偷看她輸密碼,然后趁著使用手機做作業(yè)的機會,嘗試輸入支付密碼,結果輸入正確。小東充值玩游戲后就把支付信息刪除了,所以母親一直沒有發(fā)現。
家人發(fā)現后聯(lián)系游戲公司要求退款
小東充值玩游戲的行為被母親發(fā)現后,母親隨即向手機游戲所屬公司的客服提供手機充值截圖、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資料進行申訴,并按照對方要求等待了3-5個工作日。小東母親第一次得到的回復是:只能退還2萬余元。
小東母親告訴記者,她向游戲公司客服申請退款42600元,11月23日再次接到對方回復稱,小東已經送9000元游戲禮物給其他人了,這筆錢不予退還。另外,家長監(jiān)管不到位,也應承擔部分責任,游戲公司客服只能幫她向游戲公司申請退款26502.4元,如果同意對方就走程序把錢轉給她。小東母親覺得不太合理,繼續(xù)與對方進一步協(xié)商。
游戲公司客服向小東母親表示,根據她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的確是未成年人充值玩游戲,通常情況下需要家長承擔少部分責任,大部分金額是可以退還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家長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證、支付密碼等隱私信息,合理引導未成年人適度娛樂和理性消費,并承擔相應的監(jiān)管責任。如果小東母親對退款金額有異議,游戲公司客服會幫她反饋,后續(xù)由高級客服代表再次與她進行協(xié)商。
游戲公司退款38688.3元
那么,小東母親是否有權向游戲公司追回所有充值款項呢?海南某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認為,家長平時對孩子疏于管教,放任孩子使用有家長實名認證的手機玩游戲,規(guī)避了國家相關政策對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的監(jiān)管,存在一定過錯。但是孩子目前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偷偷進行大額游戲充值行為如果沒有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應屬無效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第九條明確規(guī)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jiān)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jiān)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該公司應當退還相應款項。
記者昨日了解到,游戲公司客服后來主動聯(lián)系了小東母親,雙方進一步協(xié)商退款事宜。游戲公司客服已經向公司申請追加退款金額,最終同意退款38688.3元。
小東母親表示,對方已做出讓步,她確實存在監(jiān)管不當的問題,雙方已就退款一事達成一致。 (記者蘇鐘)